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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污水处理后的污泥来源
首先要界定下污泥这个概念。广义上来讲,污泥包括污水污泥(即市政污泥,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后的产物,包括初沉污泥、剩余污泥以及一部分沉砂池的污泥等)、工业污泥(工业污水处理后的产物,因工业废水的来源不同而性质迥异,比如可能含油、含某种物质特别高等)、管网污泥(管道清淤得到的污泥)、给水污泥(自来水厂产生的污泥)以及河湖底泥(如疏浚河道挖出的底泥)。
一般意义上,我们指的是污水污泥,这一类较为常见,性质接近,产量巨大,所谓的“污泥围城”说的也是它。
二、污水处理后污泥处理处置的必要性
污泥的性质具有两面性:一方面,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及氮磷钾等营养物质,使得他具有利用性的一方面(这也是污泥土地利用的基础);另一方面,污水含有的部分污染物质转移到污泥中,导致污泥含水量高、有强烈臭味,并且含有大量病原菌、寄生虫卵以及铬、汞等重金属和二恶英等难以降解的有毒有害及致癌物质,若未经有效处理处置,极易对地下水、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,直接威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,使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效益大大降低,更引发多起社会公众事件。
具体的污泥特性,很多文献展开研究,感兴趣可以自行搜索,在此就不过多赘述了